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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5人

2025-05-20  |  来源: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5年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3.1989年5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1984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1979年5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根据岗位要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5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资格条件中所要求取得的资格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须在聘用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

5.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报考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规定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2025年11月2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崇川区区属卫生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chongchuan.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5月19日10:00~5月2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5月19日10:00~5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19日~5月25日期间10: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19日10:00~5月25日17:30。

5.缴费确认:5月19日10:00~5月26日10: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残疾人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崇川区卫健委人事科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残疾人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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