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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0人

2025-01-23  |  来源: 苏州市中医医院

【导读】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24日至2007年2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系统链接地址:http://szwjw.szrc.cn

1.报名、上传附件:2025年1月24日9:00—2025年2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1月24日9:00—2025年2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1月24日9:00—2025年2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2025年2月10日9:00—2025年2月11日17:00。

(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交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5.《岗位简介表》(附件)“其他条件”中所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1个工作日)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通过初审后,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中心(胥江路89号415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相关附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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