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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州市人民医院招聘98人

2024-02-19  |  来源: 泰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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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泰州市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98人,各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表》(附表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5日至2006年2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医师类、医技类、护理类等相关岗位)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医师类岗位本科学位须为医学学士。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2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8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stzhospital.com)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时间:

2024年2月15日8:30至2024年2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15日8:30至2024年2月27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2月15日8:30至2024年2月28日17: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2月15日8:30至2024年2月28日18: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报名期间,泰州市人民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9890080。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报名时需进入泰州市人民医院官网-人事招聘专栏,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简历投递。同时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png或jpg)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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