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下半年南京市溧水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9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更好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溧水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编制内卫技人员和13名备案制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https://www.njrsks.net/)发布。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市溧水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或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根据 2020 年3月13 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4年5月9 日前未满 3 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至11月9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至11月9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6、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至11月11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2日9:00-12: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在2023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8:00期间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请报名成功者按公告明确的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溧水区卫健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