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卫生 >  招考信息 > 

2023年泰州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5人

2023-05-19  |  来源: 泰兴市人民政府

【导读】2023年泰州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医学人才,优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1批)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9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岗位表中专业条件按类别设置的,其相关专业范围根据《泰兴市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1批)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确定。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七)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由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根据岗位表笔试类别,笔试内容主要为:A类为临床医学综合;B类为中医学(B1、B2);C类为基础护理;D类(D1、D2、D3)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相同招聘岗位(“岗位表”,附件1)招聘名额合计数3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数与相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如下要求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其他相关证书、材料。

江苏公考交流群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查看 江苏公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