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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55人

2022-09-20  |  来源: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2年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55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充实民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编制内卫生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民政局网(http://mzj.nanjing.gov.cn/)等网站发布。有关招聘资格条件及其他详细信息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能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和“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有关要求,对此次公开招聘中涉及的相关岗位,遵照上述要求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9月26日9:00至9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26日9:00至9月28日16:00;9月29日9:00-10: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28日9:00-12:00,14:00-17:00;9月29日9:00-11: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28日9:00-12:00,14:00-18:00;9月29日9:00-12: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6.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的为1:1,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9月30日10∶00-12∶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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