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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165人

2022-02-08  |  来源: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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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是泰州市卫生健康委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海陵区运河路南侧,春华路东侧,占地面积80亩,设700张床位,拟于2022年7月投入使用。为及时补充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165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2月8日至2004年2月13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2月8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招聘岗位要求“有2年及以上精神病科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临床医学检验工作经历”的年限计算截止日期至2022年6月30日,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6月30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taizho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邮箱进行,不接受现场、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时间:2022年2月8日08:30—2月13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2月8日08:30—2月14日17:3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2月8日08:30—2月15日17:30。

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2月8日08:30—2月16日17:30。

报考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资料后,以收到邮件自动回复“报名材料已提交”,视为报名材料提交成功。提交成功24小时后,考生可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收到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发送的“您已通过资格初审”的邮件,视为资格初审合格。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陈述申辩(电话:0523-86393218)。通过资格初审即可进行缴费,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

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须将报名费汇缴至招聘单位,同时须备注报考人员姓名、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

户名: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账号:3205017615360950666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新区支行。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2月18日16:00。

报名邮箱:tzsdwrmyy@163.com。报名邮件主题为: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岗位代码+姓名+专业,报名资料以压缩包方式打包命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邮件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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