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卫生 >  招考信息 > 

2022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45人(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专场)

2022-01-04  |  来源: 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导读】2022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45人(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专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大医药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强化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源头储备,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编办发〔2015〕6号)和《关于创新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昆编办〔2016〕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将公开招聘医药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

2.应聘人员须为2022届医药卫生专业普通高校研究生及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1届医药卫生专业普通高校昆山籍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均需取得与其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3.硕士研究生须在1987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在1977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其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其本科、研究生学历段专业均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学科,并取得与其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且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条规定,招聘单位可以对其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其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本科、研究生学历段专业均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学科,并取得与其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限制,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缴纳社保,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应聘人员;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系独生子女且非昆山户籍的应聘人员。

7.具备《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022年医药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中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专业、技能资格条件及岗位其他相关要求。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9.就读于国(境)外院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者是已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昆山籍人员。

10.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等见《岗位简介表》,公示网址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专版

(http://www.ks.gov.cn/kss/kswjw/xxgkml.shtml?deptid=fbe0bb7197084dd888081bef0286639c)。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2年1月4日上午9:00—1月6日下午16:00。

应聘人员未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信息的,系统自动关闭,视作“报名不成功”;2022年1月6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昆山市卫生健康招聘平台系统”(http://218.4.57.8:19001/net/index使用谷歌浏览器),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及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选定后,其资格审查、职岗匹配度评价、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材料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一致。

5.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对其失信行为认定按照我省医疗卫生信用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昆山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22年1月6日。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或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减免考试费用。

江苏公考交流群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查看 江苏公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