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卫健系统补充招聘编外人员2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选拔充实栖霞区卫健系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前期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的实际情况,现将对部分岗位开展补充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栖霞区2021年卫健系统补充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18: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6日9:00-12:00,14:00-16:00;2021年12月17日9:00-11: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2月17日09:00-12:00,14:00-17:00;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
6、提交材料:
需将下列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各招聘单位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提供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
(7)本人小2寸免冠近照两张。
(8)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
7、信息咨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电话至招聘单位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8、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审查通过者即获得笔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