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114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推进相城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1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1年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1.相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xc.gov.cn);
2.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
3.“今日相城”“相城发布”“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和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以按照“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
6.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在相城区录用的编制内或备案制卫技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
1.报名、照片上传: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20:00。
3.陈述申辩:2021年11月22日—11月2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6日12:00。
(二)材料上传
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材料主要包括(上传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
(1)2022年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
(2)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需提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3.《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中所要求“职称”“医师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方为有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2,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将由工作人员在2021年11月26日12:00—16:00联系本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当天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或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