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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南京浦口区卫健委公开招聘体检通知(五)

2021-09-07  |  来源:  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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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机构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现有考生放弃,现递补相应岗位报考人员(具体递补名单见附件),进入体检环节,并予以公示:

一、体检时间

请考生于2021年09月09日(星期四)上午8:40前携带身份证、体检费,至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浦口区江浦街道上河街166号)健康管理中心体检,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体检项目及费用

1、体检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费用320元/人,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须知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在体检当天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2、所有参加体检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3、需考生本人填写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有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等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

4、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期间,请及时告知体检医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前请注意饮食,不吃高脂、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当日早晨禁食、水。从检查前晚上八时后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着宽松衣物,以便检查。

6、体检过程中要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严禁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7、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疑问,应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25-58881069)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自理。

8、现在职的考生,尚未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需先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参加体检。

附件: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递补体检名单(五).xlsx

 

原标题: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递补体检通知(五)

原文链接: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202109/t20210906_3123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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