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淮安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适应淮安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7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5年淮安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7日至2007年7月1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7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它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5年毕业生招聘。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4.应聘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经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7:3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岗位表》中对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届时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2023年1月11日(不含)后签订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6楼会议室(淮安区梁红玉路60号,淮安区妇幼保健院隔壁)
咨询电话: 0517-80995572。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淮安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名表》用A4纸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并书面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未取得学历认证书的2025年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书面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岗位代码20-23)的人员,须提供我区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4张(背面用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7)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
①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
②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个人近半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者未参保登记证明,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还应提供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③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2025年服务期满暂未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须出具服务单位和服务项目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须出具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
由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取报名表,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的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在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通知本人后,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报名时间:2025年7月12日8:30-11:30。
(2)报名成功人员于2025年7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淮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5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直接面试的岗位不需要领取《笔试准考证》。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完考试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到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减免笔试费登记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