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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招聘34人

2024-02-27  |  来源: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4年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招聘34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4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4年宿豫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7.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8.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10.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3月4日9:00—3月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3月4日9:00—3月9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3月4日9:00—3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3月4日9:00—3月1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2、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试相关公告均在中国宿豫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465736。

6)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 3月12日9:00—12:00。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8)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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