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1月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员额制招聘3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经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员额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符合《2024年1月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9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87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9日9:00—1月15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月9日9:00—1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1月9日9:00—1月16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月9日9:00—1月16日14: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4-87012106。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附件2)。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01、02岗为1:1,03岗为1:3。如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人才市场网(https://hrss.yangzhou.gov.cn/rcm/yzjob/index/)公布。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87,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咨询技术电话400-838-9296联系。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四)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