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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426人

2023-02-28  |  来源: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426人。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6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应聘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日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3年毕业生招聘。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4.招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从我市入伍或我市生源以及具有我市户籍,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

5.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师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7.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政治面貌、相关资格证书等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6:00)前取得。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8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8日16:00

【友情提醒】3月7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完考试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登记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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