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徐州市部分县事业单位招聘101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和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统一公开招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6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徐州市2023年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县(市)区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一般岗位没有户籍限制。“招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应聘者需具有徐州户籍或为徐州生源;
(八)“招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以大学毕业生批准入伍的当年退役士兵。2.服役满5年(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党建网(www.xzdj.cn)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人事考试网(http://xzrsks.jsxzhrss.gov.cn)
各县(市)区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具体网址附后)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http://xzrsks.jsxz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3月1日9:00—3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1日9:00—3月7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3年3月1日—3月8日期间9:00—16: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1日9:00—3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3月1日9:00—3月9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各县(市)区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招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指导资格审核工作。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各县(市)区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联系电话:0516-80800325。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