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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12人

2023-02-24  |  来源: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12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加强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无锡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无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wxjkq.wuxi.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2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6、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7、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9、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并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0-81880029)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0-81880029。

四、笔试

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1、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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