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4人(第二批)。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13号)、《印发〈关于加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吴委办〔2009〕3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吴中区2021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8日至2003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
5.苏州市区户籍。
6.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8.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生源(户籍)、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均须于2021 年10月20日前取得。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 年10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至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16: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3),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附件1),标题统一为:“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学历+所学专业+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考生是否报名成功以招聘单位邮件回复为准。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的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作为证明。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初审: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至2021年10月21日(星期四)16:00。
5.陈述申辩及异议处理
(1)陈述申辩: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至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12:00。
(2)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至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15:00。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6.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发放
(1)发放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14:00—16:00。
(2)发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