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区工作者 >  招考信息 > 

2021年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选聘乡村振兴青年人才159人

2021-11-24  |  来源: 兴化党建

【导读】2021年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选聘乡村振兴青年人才159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扎实推进“雁阵培育计划”,及时补充村(社区)干部队伍“源头活水”,建立梯次合理、结构优良的村(社区)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集中选聘“乡村振兴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1.A类岗位:面向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详见文末高校名单)优秀毕业生,选聘5名“乡村振兴青年人才”到重点乡镇、城市社区工作;

2.B类岗位:面向社会各领域人员,选聘154名“乡村振兴青年人才”到村(社区)工作(含“两新”党务工作者)

具体选聘职位详见《2021年兴化市“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原则上B类岗位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低于上述比例则相应核减该职位选聘人数。

二、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报考A类岗位人员不限户籍;报考B类岗位人员具有兴化市户籍(含本人曾有兴化市户籍,因外出学习或工作将户口暂时迁出的;以及配偶为兴化市户籍的);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B类岗位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6.符合《招聘职位表》中的资格条件;

7.符合干部任职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3.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聘用的。

三、选聘程序

A类、B类岗位的选聘程序分别如下:

(一)A类岗位选聘程序

A类岗位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17日—11月26日。

(2)报名要求: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携带《2021年兴化市“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报名表》(可在兴化党建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xhdj.gov.cn/,也可在报名现场领取)、本人1寸近期红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党员身份证明等,以及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兴化市人民政府1号楼1219办公室报名。

本人确有特殊情况难以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初审

市委组织部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报考。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联系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方式由兴化市委组织部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来兴参加面试的人员,统一安排食宿,并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考核分。考核分标准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0.5分、退役士兵0.5分、退役士官1分、硕士研究生0.5分、博士研究生1分。

4.体检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通过体检人员,由兴化市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确定人选

对通过体检、政审的人员,由兴化市委组织部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录用事宜。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兴化党建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与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含1年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试用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联合有关街道党工委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二)B类岗位选聘程序

B类岗位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17日—11月26日。

(2)报名地点:详见《招聘职位表》

江苏公考交流群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查看 江苏公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