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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泰州市海陵区招聘教师50人

2025-04-27  |  来源: 海陵智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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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学校6所,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50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3日至2007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学历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所有岗位须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或能提供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报考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泰州市海陵区在编教师、泰州市范围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教师;

2)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2025年10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海陵智慧教育网(https://www.hlzhjy.net/)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体检标准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5年4月23日9:00 — 4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4月23日9:00 — 4月28日20: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4月23日9:00 — 4月29日10: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4月23日9:00 — 4月29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5年4月23日9:00 — 4月30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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