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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科技大学招聘公告(二)

2024-02-29  |  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4年江苏科技大学招聘公告(二)。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江苏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1.专职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其他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其他条件:

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志愿者协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志愿者协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3月1日9∶00-3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3月1日9∶00-3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3月1日-3月1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日9∶00-3月13日18∶00;

5.缴费确认:2024年3月1日9∶00-3月1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江苏科技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注意以下几点:

1)在报名系统填写“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成果”一栏时,须填写高中毕业之后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并注明符合的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条件、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毕业院校的院级党委出具证明,或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明确入党时间或预备党员时间(具体到月)。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或预备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由校团委或校级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等)出具证明;具有院级(含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3.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任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4.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3月15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安排

笔试之前,我校将对报名且缴费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学生处、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③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党员证明(含预备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符合辅导员其他条件中第1条的)或工作经历证明(符合辅导员其他条件中第2条或第3条的);⑤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须提供相应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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