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南京市江宁区招聘教师524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2024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4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ning.gov.cn)公开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同步转发。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一)》)和《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二)》),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一)》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2届至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岗位可以是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4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2届至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4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二)》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2):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并且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6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2023年12月26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2023年12月27日16: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7:00。江宁区教育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8: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6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2023年12月28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8日16:00至18: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三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5219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