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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丰县招聘教师169人

2023-05-24  |  来源: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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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丰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2. 学历学位条件

学历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 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详见《岗位表》。

4.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5.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现已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不含定向生、委培生〕、2023年毕业的丰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或不限。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6.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要求 ”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8月  31日前未满三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218.3.233.8:8181/Default,点击“2023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26日09:00-5月31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26日09:00-6月1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26日09:00-6月2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26日09:00-6月3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6日09:00-6月4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5×45毫米,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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