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苏州太仓市招聘教师9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持续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90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6日至2005年2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6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对招聘岗位类别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大专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本科学历者,解除劳动合同。
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3年2月6日,太仓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太仓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凭配偶或父母太仓市户籍报考。
(四)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021年和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2022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五)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023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8:30-16: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jszp.tceduyun.cn:9880),按照要求注册并如实填报本人基本信息。
3.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X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5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应聘人员须同时将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格式为jpg,单个文件大小限制在2MB以下,要求清晰、位正)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①户籍与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以生源地或户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或初、高中毕业证书。
②学历材料: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归国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教师资格证书: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上传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招聘平台下载)。
④其他证明材料:上传普通话证书,荣誉奖励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
4.报名完成: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1日8:30-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1日8:30-16: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1日8:30-17:00。
(三)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选定岗位后,通过资格审核者,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自负。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5.请报考者及时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
(四)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16﹕00。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通过扫描二维码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太仓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2月18日,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等教育理论(占2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
3.笔试总分及合格分数线: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笔试成绩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上公布。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