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苏州昆山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639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精神,经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招聘639名教师(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合格证明,或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免试认定相关证明。
(四)本次教师招聘岗位分A、B两类(岗位标识详见《2022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其中: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A类、B类相应岗位。
(1)2020届、2021届、2022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限昆山生源(或昆山籍);
(2)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获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专业对口,生源不限;
(3)2022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专业对口,生源不限;
(4)2022届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音乐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生源不限;
(5)符合照顾条件的报考者。
2.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B类相应岗位。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限昆山生源(或昆山户籍)。
*昆山生源指考生进入高校前为昆山考生或具有昆山户籍的考生。
(五)符合照顾条件的报考者(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有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职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
(六)《2022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审计财务岗位;不得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有关规定;
3. 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2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8:00 ~ 2022年5月7下午18:00
2.方式:报考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已注册过帐号的,使用原帐号和密码登录。考生应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并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所上传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因材料不实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有关要求:
(1)昆山市教师招聘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选定后其笔试、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如最终取得了该岗位的签约资格,同岗位内的人员遵循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的原则。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昆山生源(或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报考者,所学专业是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特殊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的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两门学科中部分限定岗位以及小学科学岗位。改报小学语文岗位的应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证明。
(4)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报考与所申请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的小学段相应岗位(小学教育有明确方向的,只可报考该方向的小学学科)。
(5)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6)网上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自行打印报名表,并于资格复审时上交。
(7)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