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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扬州工业职业学院招聘47人(第二批)

2022-02-25  |  来源: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导读】2022年扬州工业职业学院招聘47人(第二批)。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1.专任教师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2.专职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

(五)专任教师岗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六)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他资格条件:中共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毕业,尚未就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可按应届生报名。

(八)专职辅导员岗位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及专任教师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基准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3月1日09:00-3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1日09:00-3月1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3月1日09:00-3月14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3月1日09:00-3月14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3月1日09:00-3月1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pi.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我校公开招聘网站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专职辅导员应聘人员须在主要学习工作经历栏详细填写担任的主要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及起止时间。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3月16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以下材料根据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复审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pi.edu.cn)提前发布通知。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4.学生干部经历:班级、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5.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其他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

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佐证材料。

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应聘的,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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