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5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幼儿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响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响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须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体条件见《岗位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须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幼教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通过微信扫码);或手机端直接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并报名。
(1)报名信息、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2月7日9:00至2月14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2月7日9:00至2月14日18:00;
(3)缴费确认:
2022年2月7日9:00至2月15日12:00;
(4)陈述申辩:
2022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2: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处理:
2022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2:00;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网上完成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截图,管理员确认缴费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时间为2月15日9: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