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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人(第二批)

2021-11-12  |  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2021年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人(第二批)。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2021年7月31日前已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计算工作经历与学生干部任职的基准日期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录用人员须能够按“社会人员”办理入职和进编审批手续。

(六)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书记)、副主席(副书记)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书记)。

(2)有1年(及以上)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9日09:00-11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9日09:00-11月18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9日09:00-11月19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1月9日09:00-11月19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1月9日09:00-11月2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详尽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须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确认符合各项报名条件,并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党委(不含院系团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11月21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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