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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200人

2021-11-05  |  来源: 吴江教育信息网

【导读】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20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将赴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设点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2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包括其下设二级民办院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具体范围对象是:

应聘人员应届毕业学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或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即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生源地、户籍均不限。

4.2022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各学历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

5.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选聘条件的岗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7.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8.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9.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0.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校园宣传

(一)现场宣传:2021年10月至11月,在选聘范围内的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告,并选择部分高校进行现场宣传,宣传当天接受现场报名登记与咨询。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相关高校校内公告,或致电0512-63981987咨询。

(二)报名登记:应聘人员可在宣传当天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按照本《简章》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也可不经登记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四、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网上报名地址:https://ks.wjhr.net/bmxt。

(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11月15日16:00。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11月17日16:00。

(四)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应聘人员须同时将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大小限制在1MB以下)一一对应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上传材料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其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生证;

5)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6)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国考准考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或准考证的无需上传,但须于录用后自试用期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经资格初审需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上传材料的,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联系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填报手机畅通,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天内(距离报名截止日期不足2天的,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完成,否则该部分信息及材料视作无效。

(五)报名完成:通过资格初审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可改报其他岗位,也不可再修改信息或补传材料。

(六)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选聘设定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补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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